- 韓國最高法院裁定《碳中和法》有條件違憲,為亞洲首例,可能影響台灣、日本等國家類似訴訟。
- 法院認為韓國政府減碳目標不足,未有效保護公民人權及未來世代免受氣候危機影響,要求立法機構在 2026 年 2 月底前修訂法律。
- 氣候倡導團體認為此裁決具有里程碑意義,可能在台灣和日本等國家中設立先例,預計將在全球範圍內引發更多類似訴訟。
【亞洲首例!】韓國法院裁定碳中和法違憲,為氣候訴訟樹立里程碑.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韓國最高法院於 8 月 29 日做出裁決,認定現行的《碳中和法》「有條件違憲」,此裁決在亞洲國家中尚屬首例,可能對台灣、日本等國家類似訴訟產生影響。此裁決源於約 200 名原告,包括年輕氣候活動家、嬰兒,以及韓志雅等,向韓國憲法法院提出請願,控訴政府在氣候變遷問題上做得不夠,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權。
法院認為,韓國政府減碳目標不足,未能有效保護公民基本人權及未來世代免受氣候危機影響。法院要求立法機構在 2026 年 2 月底前修訂《碳中和法》,承認現行法律的減排目標不符合憲法。
韓國政府致力於在 2050 年實現碳中和,但依然是 G20 國家中第二大煤炭污染國,且在採用可再生能源方面進展緩慢。韓國《碳中和法》於 2010 年制定,後來修訂為 2030 年減排目標和 2050 年達到碳中和的目標,但缺乏 2031 年至 2049 年間的「任何量化水平」減排目標。法院認為,韓國現行減排目標未能確保到 2050 年逐步和持續的減排,將把過多的負擔轉嫁到未來。
12 歲的原告韓志雅表示:「我希望今天的裁決能帶來更大的改變,讓孩子們不必再提出這類憲法訴訟。」她還說:「氣候危機對我們的生活產生了巨大影響,已無法再拖延。」
原告的律師金永熙稱這一判決是「對全社會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決定」。
崇實大學法學教授高文炫表示:「法院應該是參考了歐洲的裁決後改變了立場,這為韓國擺脫『氣候惡棍』的綽號創造了機會。」
韓國環境部表示尊重這一裁決,並將實施後續措施。氣候倡導團體認為此裁決具有里程碑意義,可能在台灣和日本等類似訴訟的國家中設立先例。崇實大學法學教授高文炫認為,此裁決可能在其他國家引發變革。
此裁決強調了政府在應對氣候變遷問題上的責任,並凸顯了保護未來世代權益的重要性。這項裁決也為其他國家在氣候變遷訴訟中提供了參考,預計將在全球範圍內引發更多類似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