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7月1日公告,擴大房屋稅免納範圍,新增三類房屋可免納囤房稅,此舉將自7月1日起生效,並追溯至7月1日。
財政部表示,此舉旨在增加房屋供給,幫助災民與產業發展,同時也希望促進房屋出租效率。新增的三類房屋分別是:
- 機關團體興建且無償供行政院公告災區受災居民居住使用的房屋。
- 所有權為法人的包租代管房屋。
- 地方政府與產業園區廠商約定,由廠商興建並出租的房屋。
財政部將可免納囤房稅的房屋種類由12項擴增至15項。此舉是政府為解決房市問題而採取的措施之一。
財政部指出,第一項是針對受災戶,提供無償的居住空間,幫助災民度過難關。第二項則是擴大包租代管的適用範圍,鼓勵法人參與,提升房屋出租效率。第三項則是鼓勵產業園區廠商興建房屋,增加房屋供給,同時也希望促進產業發展。
針對新增的第三項,財政部也表示,部分地方政府會和轄内產業園區廠商約定,由廠商興建房屋,但會保留一定比重出租,這部分出租的房屋也可免納入囤房的計算範圍。
財政部表示,他們一直致力於推動房屋稅制改革,以促進房屋市場的公平與穩定。這次擴大免納囤房稅的範圍,是政府為改善房市問題所做出的努力之一。
部分專家認為,此舉可能會造成房市扭曲,並影響房地產投資意願。但也有專家認為,此舉可以有效幫助災民,並促進產業園區發展,有助於解決房市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