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因應淨零減碳趨勢,台灣修訂「能源管理法」,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
- 修法重點包含提高罰則、公布違規廠商名單,並將再生能源與熱能納入能源管理範疇。
- 修法目的在於嚇阻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也配合全球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宣誓。
強化能源管理,提高用電效率!.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為因應全球淨零減碳趨勢,台灣提出2050淨零轉型路徑,經濟部能源署昨日預告修正「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此次修法主要包含增訂公布違反本法廠商名規定、提高部分罰則的裁罰金額以及新增再生能源與熱能為本法所稱能源等三項重點。
能源署官員說明,修法目的在於揭露統計後的資料,而非揭露營業秘密,並強調能管法規範不是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希望藉由提高罰款和公布違規廠商名單來嚇阻違法行為。例如,以市售冷氣、冰箱等家電設備為例,違規標示能效等級者,罰款將從過去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拉高5倍至最高50萬元,屆期仍不改善者,將會按次處罰。
官員表示,產品製造、上市都必須符合能效標準,但要嚇阻違法行為,例如二級冷氣卻標示一級,會有誤導消費者嫌疑。此次修法也增訂能源供應事業應公開能源銷售統計資料,例如地方政府需掌握鄉鎮行業別用電情形,以便進行政策規劃。此外,地方政府亦可執行本法有關能源用戶查核事項。
值得注意的是,修法新增再生能源與熱能為本法所稱能源,目的在完備能源種類和型態,個別能源仍按專法規範。官員說明,這項修法主要是為了配合「全球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宣誓」,該宣誓在最近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方會議 (COP28) 期間,獲得全球超過120個國家的共同倡議,主張至2030年能源效率年均改善率從2%提升至4%。
此次修法著重在強化能源需求面管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符合全球淨零減碳趨勢,並藉由提高罰款和公布廠商名單,有助於嚇阻違規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然而,部分廠商可能因成本考量而違規,需要政府提供更多支持和協助,例如技術輔導和資金補助,以確保修法能有效落實,促進能源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