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自 2024 年 7 月起施行房屋稅差別稅率 2.0(囤房稅 2.0),符合條件的自住房屋可享 1% 優惠稅率。
  • 符合自住房屋優惠稅率條件包括:無出租或供營業、本人與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與該屋辦完戶籍登記、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
  • 符合條件者需於 2025 年 3 月 24 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以免錯過優惠。
自住房屋優惠稅率降至1%!三大條件必知,申報期限注意

自住房屋優惠稅率降至1%!三大條件必知,申報期限注意.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自 2024 年 7 月起施行房屋稅差別稅率 2.0(囤房稅 2.0),明年 5 月起開始繳交新制房屋稅。財政部賦稅署提醒符合條件的房屋可以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最高可降至 1%。

房屋稅差別稅率 2.0 根據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針對非自住房屋調高稅率,鼓勵房地產持有者將房屋出租或出售。而符合三大條件的房屋則可適用自住房屋優惠稅率 1.2%,全國單一自住房屋可降至 1%。

符合三大條件包括: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本人與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與該屋辦完戶籍登記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符合條件的房屋需要在房屋稅開徵 40 日前(2025 年 3 月 24 日)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已完成戶籍登記的房屋,則無需申報。

目前僅連江縣、新竹縣、新竹市三縣市已經完成修正所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財政部賦稅署提醒納稅人注意申報期限,以免錯過優惠。

房屋稅差別稅率 2.0 政策的目標是鼓勵房屋有效利用,但也會影響房地產市場的價格和投資意願。因此,政府相關單位應持續關注政策實施後的實際成效,並適時調整政策方向。

賦稅署強調:「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從今年 7 月起施行房屋稅差別稅率 2.0,明年 5 月起開始繳交新制;房屋若符合無出租或供營業、本人與配偶及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與該屋辦完戶籍登記、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等三大條件,應在房屋稅開徵 40 日前,也就是明年 3 月 22 日,因適逢假日延至 3 月 24 日,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辦,即可按照自住優惠稅率課徵房屋稅。」

根據統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 1%,非自住房屋法定稅率區間從原本的 1.5% 至 3.6%,調升為 2% 至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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